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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了前篇的話,不談都沒事,談了就覺得特別寂寞,Vita說我該找個人來交往,那....誰人要來應徵?



誠徵交往對象,條件如下:



接受我的工作都是大夜,日夜顛倒;每8-10天才有一天可以分給你

接受我有兩個狗小孩,而且愛她們絕對會比你多很多

接受我對朋友的重視超過對你很多很多..因為朋友是一輩子,情人可能只是一時..

接受我會不定時地失蹤或失聯,可能自己會帶狗小孩去走走...

接受我有「擁抱缺乏症」跟朋友無論男女都會抱來抱去...

接受我愛咖啡與茶勝過白開水

接受我不定時會想煮飯菜撐死人

接受我疼朋友比疼你多很多..特別是會寵女生..

不能討厭貓狗..

不能比我矮..

不要大我超過8歲..(再老你就沒體力了)

有沒有結婚或是有沒有正在交往的對象,我不在乎,不要讓我被警察抓走或是有人來敲門抓姦就好..

有沒有同縣市不太重要,不要讓我跑太遠就好..最好是你來找我..

有沒有小孩也不太重要,當然是沒有最好,我不太喜歡小鬼..

可以陪你一起看辣妹評美女(當然字母片也可以一起討論)

可以陪你天南地北隨便聊,什麼都沾點邊也很好..



好像還有很多...又好像沒有..

請各方好友幫我補充好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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